多省份查处人防系统腐败案件,人防工程审批权怎成了生意经?
编辑:admin 日期:2019-07-29 15:37:28 / 人气:
此前一个月,黑龙江省纪委监委发布通报,决定给予黑龙江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原党组书记、主任武伟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通报称,武伟“严重败坏了全省人防系统的整体风气,严重损害党的事业和形象”。据了解,从今年3月以来,黑龙江省多名人防系统领导干部被查,包括哈尔滨、大庆、佳木斯等地。今年被查处的还有新疆人防办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孙琦,吉林人防办原巡视员仲研等。
人防办,相对远离公众视线,为何屡现腐败案件?
被开发商、供应商“围猎”的审批者
“人防办”是人民防空办公室的简称。对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工程进行审批、收取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是人防办的一项重要职能。
根据相关规定,达到一定规模的民用建筑,在项目报批的过程中,必须经过人防办的审批才能动工。民用建筑到达一定的规模时,应当修建防空地下室或根据相应规模向国家缴纳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从相关通报或判决书看,人防系统的腐败集中在人防工程审批、验收,为他人承揽工程打招呼等方面。并且,随着城市规模扩大和房地产业发展,人防审批项目日益增多,人防系统的违纪违法案件也相应有所增多。
今年5月,河北省纪委监委集中通报6起人防系统腐败问题典型案例。梳理这6起案例不难发现,人防系统因腐败落马的干部大多栽在了人防项目审批和易地建设费缴纳这个环节。如,邯郸市人防办原党组书记、主任陈向阳滥用职权,擅自为开发商减免或缓缴易地建设费,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490万余元。秦皇岛市卢龙县人防办主任周志军、县住建局副局长董伟等人,履职不到位,造成该县两个商业、住宅项目在无任何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未批先建,使231万余元的易地建设费欠缴。
人防业务涉及房地产、建筑等社会经济热门领域,业务处室与房地产开发商、设备供应商有着频繁的往来,加上人防系统职能特殊,社会关注程度较低,一些人员通常借正常履职之名,行以权谋私之实,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和隐蔽性。
福建省厦门市人防办工程处原处长谢友明利用验收的权力,明知开发商偷减某大楼防空地下室面积1000多平方米仍违规给予验收通过,收受开发商送给的现金100万元。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开发房地产项目过程中,由于第一期项目未建地下人防工程,等开发建设第二期、第三期项目时,在向市人防办报建防空地下室设计条件的过程中遇到困难。为了顺利通过市人防办的审批,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老板送给桂林市人防办原主任赖月亮20万元。随后,赖月亮在该公司提交的防空地下室设计条件许可审批表上签字同意。
防控机制不健全导致易发窝案串案
在人防系统腐败案件中,拉拢攀附人防系统工作人员的主体主要是房地产开发商、建筑施工单位和人防设备器材厂家。这些单位虽然数量不多,但往往实力雄厚,通常以大量现金、房产、干股分红等巨额诱惑拉拢相关人员贪腐弄权,容易建立长期的权钱交易关系和利益同盟。
去年6月至今,湖南省郴州市纪委监委严肃查处了市人防办原党组书记、主任白广华,白广华的后任、市人防办党组书记、主任曾凡军,以及市人防办党组成员、副主任李石平等人防系统腐败案。截至目前,郴州市纪委监委收缴违纪款物950余万元,收缴暂扣违法犯罪款物1300余万元。
从各地查处的人防系统违纪违法案件看,一些地方的人防部门存在规章制度不健全,内部监管和相互制约机制缺失等问题,再加上人防办组织机构不大,人防工程批建、物资管理、军地共建等业务带有一定保密要求,在“隐形外衣”的保护下,缺乏有效的监督监管,一些腐败分子搞所谓的“利益均沾”,经济上相互牵连,使腐败问题暴露难、发现难,容易发生窝案串案。
今年4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防办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孙琦接受审查调查。自治区人防办班子成员被查,孙琦并非首例。2014年,自治区人防办原党组书记、主任朱信义被立案调查。调查中发现,自治区人防办平战结合监督管理总站原站长赵耀明、秘书人事处原处长陈京平、原工程计划处处长徐万强、行政执法监察总队原党支部书记郭宇、行政执法监察总队原总队长丛平等5人都涉嫌违纪违法问题。
湖南省张家界(5.960, -0.05, -0.83%)市人防办原党组书记、主任王作成在不足4年的任期内,利用职务之便,采取违规批准不建人防工程、减免或缓交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插手工程项目承包等手段为他人谋利,从中收取好处高达202万元。更恶劣的是,其他干部上行下效,导致窝案串案发生,共有6名县处级干部、4名科级干部被立案审查,3人被开除党籍,2人被取消退休待遇,2人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以制度建设巩固治理成果
记者梳理公开报道发现,从去年下半年开始,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山东、河南、湖北等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了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各地充分利用巡视巡察、专项检查等多种方式,紧盯人防系统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纪检监察机关或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不力,人防领域在人防工程建设、易地建设费收缴、人防企业资质审批等方面存在的吃拿卡要、贪污受贿、滥用职权、利益输送等问题。
在专项治理工作中,天津市坚持两线作战,一条线即压实主体责任,由市人防办、16个区人防办对人防工程13个重点环节进行自查自纠,即查即改。另一条线即开展外部检查,参照巡视巡察方式,市区两级纪委监委分别成立由分管副书记任组长,抽调审计、财政、税务、行政审批等7个相关部门20名同志组成的专项检查组,通过实地检查、查阅资料、个别谈话、审计抽查等方式,共起底和发现问题线索240件。截至目前,天津市区两级纪委监委和有关部门已立案审查51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5人。在严查违纪违法案件的同时,天津市纪委监委责成市人防办履行主体责任,对主体责任缺位、监管环节缺失、关键制度缺项等3方面24个问题进行整改。
记者注意到,各地在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中坚持以制度建设巩固治理成果,既严厉惩处人防系统腐败问题,又深入分析人防系统突出的腐败问题,剖析产生问题的深层次原因,找准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和廉政风险点,对照典型案件暴露出的制度漏洞,着力建立监督有力的制度体系,构建人防系统清正廉洁的长效机制。
黑龙江省以专项巡视巡察上下联动为抓手,同向发力、协同作战,全面开展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黑龙江省委第一巡视组对省人防办党组开展了专项巡视,并延伸巡视哈尔滨、大庆市人防办党组;同时,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市委巡察组通过“双授权”方式对3市人防办开展专项巡察。山东省纪委监委向省人防办发出监察建议书,要求对全省范围内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征收、人防工程建设和人防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等工作,逐项梳理问题,逐一排查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