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航空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之补充公告

编辑:admin 日期:2020-04-25 10:42:18 / 人气: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航航空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公告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20)。公司现就相关事宜补充披露如下:
  一、本次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的具体原因
  受国际环境以及宏观经济波动的影响,原公司自主研发航空专用集成电路后续产业化资金需求较高,技术实施途径面临较大的风险,目标市场规模有限,导致项目投资回报周期过长甚至难以取得回报,且现有募集资金不足以支撑项目按既定计划和预期目标完成。综合考虑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本着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公司拟终止航电系统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将截至2019年12月31日尚未投入航电系统研发中心项目的募集资金共计20,528.70万元(含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上述项目账户实际余额为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二、前期就该募投项目实施存在不确定性进行相应的风险提示
  《中航航空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第四节 本次股票发行相关的风险说明”就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风险做出了提示:
  “本次募集资金主要运用于航空产品业务及航空产业链延伸,虽然本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进行了较为充分的可行性分析,但市场前景、原材料供应、资金、技术、人力资源、业务合作等各方面的变化均可能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效果造成不利影响。
  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果出现本公司不能预计和控制的不可抗力,或者行业监管政策、产业政策、外部环境、市场、技术、管理、环保、实施场所、业务合作等方面出现不利变化,将可能影响项目按预期计划进行实施,进而影响本公司的预期收益。此外,项目实际建成投产后所产生的经济效益、产品的市场接受程度、销售价格、生产成本等都有可能与本公司的预测存在一定差异,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关于重新论证并继续实施航电系统研发中心项目的公告》“四、重新论证后“航电系统研发中心项目”的发展前景及实施风险”就重新论证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风险做出了提示:
  “重新论证后“航电系统研发中心项目”实施的主要风险如下:
  1、技术风险
  航空电子产品的研发具有技术壁垒高、资金需求大等高风险行业特征。如公司未来在航空电子产品研发的人员配备、科研能力、资金保障等方面出现暂时或持续性困难,则可能对项目实施及公司业务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2、外部环境风险
  公司本次重新论证后的“航电系统研发中心项目”是基于当前市场环境、国家产业政策以及技术发展趋势等因素做出的,项目经过了慎重、充分的可行性研究论证,但如果项目建成后受到宏观经济波动、上下游行业周期性变化等因素影响以致对行业发展趋势出现重大不利影响,则该项目对公司的发展支撑可能不达预期。”
  三、该募投项目变更后募集资金使用安排
  公司拟终止航电系统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将截至2019年12月31日尚未投入航电系统研发中心项目的募集资金共计20,528.70万元(含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上述项目账户实际余额为准)用于偿还全资子公司上海航空电器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6.200, -0.01,-0.16%)股份有限公司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银行贷款,以此降低财务成本,提高公司经营水平。
  本次募集资金变更后,根据已建立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制度,由保荐机构、存管银行、发行人共同监管募集资金,保荐机构将继续履行持续督导义务直至募集资金使用完毕。

现在致电 0871-3455433 OR 查看更多联系方式 →

Top 回顶部